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香港定居

加国移民回流香港工作:需缴付两地收入税差额?

2015-01-05   网易教育频道综合

专家说明,回流香港的加国居民仍须向加国交税。图为香港湾仔入境处外行人天桥。
专家说明,回流香港的加国居民仍须向加国交税。图为香港湾仔入境处外行人天桥。

网易教育讯 据加拿大《星岛日报》报道,加拿大与香港就收入税项避免双重课税协定生效逾一周年,税务专家周五向公众阐释有些人对该条例的误解。专家指该协定属于政治考量多于税务方面考虑。

港加两地政府于2012年11月11日,签订《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与加拿大政府,就收入税项避免双重课税和防止逃税协定》,并于2013年10月29日正式生效。但加方表明该协定对2014年1月1日或之后的课税年度加国税项具效力。

据协定,加国居民在香港所缴税款,可以从加国所征收相关税项中抵免。而香港的公司从加国设立常设机构所得的利润在加国所缴纳税款,将可从香港所征收相关税项中抵免,从而避免双重课税。而香港居民如在加国有利息收入,向加国缴交预扣税将由25%降至10%,股息收入的预扣税税率也由目前25%降至15%,甚至降至5%。

认清是否税务居民身分
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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